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备案范围
1、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水产品原料的水产养殖场。
★名词解释:水产养殖是指利用各种水域以各种方式进行水产经济动植物养殖和种植的生产活动,除输入国家(地区)有明确要求外,不包括在开放海域内人工投苗后自然生长的水产品。
2、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的申请人可以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或企业。
备案条件
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农业或渔业部门认可为合法养殖的证明材料;
养殖场周围无畜禽养殖场、医院、化工厂、垃圾场等污染源,内部环境卫生良好;
养殖场内养殖池或网箱有规范的编号
水源充足,养殖用水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
场区卫生整洁、布局合理,符合卫生防疫要求,避免进排水交叉污染;
具有独立分设的药物和饲料仓库,仓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有专人负责记录入出库登记;
养殖密度适当,配备与养殖密度相适应的增氧设施;
不存放和使用中国、输入国家(地区)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应当标注有效成份,建立真实完整的用药记录,并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
投喂的饲料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要求;
建立完善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养殖场应准确、规范、及时填写养殖日志,相关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配备养殖技术员,养殖技术员应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熟悉其养殖原料加工的水产品输入国家(地区)相关药残控制法规和标准并能遵照其要求开展养殖管理。
办理材料
《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表》 ;
县级以上农业或渔业部门认可为合法养殖的证明材料,合法养殖证明材料中养殖场所有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签订的租赁、承包或使用协议。
办理流程
养殖场通过登录海关“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者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养殖场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审核。
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在线申请时间:24小时。
(1)互联网+海关
(2)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行政相对人管理
备案管理
- 备案有效期 -
在合法养殖证明材料有效期内长期有效。
- 备案变更 -
已获得备案的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的名称、地址(未发生位置搬迁)、养殖面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养殖品种等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合法养殖证明材料到期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超期未予变更的,海关可通知其在10个工作日内改正。
- 重新备案 -
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养殖使用权、养殖种类、养殖场位置搬迁、养殖场及周边养殖环境有较大变化,或发生其他较大改变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养殖水产品安全卫生的,应当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注销原备案资质后,重新申请备案。
- 报送年度报告 -
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应当于备案次年起,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海关报送上年度《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年度报告表》。未按期提交的,海关可通知其在10个工作日内改正。
- 注销备案情形 -
养殖场备案申请人主动申请注销备案的;
养殖场养殖使用权依法终止的;
存在本文中“备案管理-备案变更”所述情形未在30日内申请变更的,且经海关通知改正后10个工作日内仍拒绝变更的;
存在重新备案情形的;
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且经海关通知改正后10个工作日内仍拒绝提交的。
- 取消备案情形 -
存放或者使用中国、输入国家(地区)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未标明有效成份或者使用含有禁用药物的药物添加剂,未按规定在休药期停药的;
提供虚假供货证明材料、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备案编号的;
隐瞒重大养殖水产品疫病或者未及时向海关报告的;
拒不接受海关监督管理或输入国(地区)主管当局检查的,或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
不能持续符合备案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注意:注销备案的2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号(关于进口玻利维亚奇亚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2025〕6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农村发展和土地部关于玻利维亚奇亚籽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玻利维亚奇亚籽进口。...
2025-01-17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号(关于香港输内地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公告〔2025〕5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与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关于香港输内地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香港养殖水产品输内地: 一、检验检疫...
2025-01-17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号(关于进口西班牙种禽及种蛋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公告〔2025〕4号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种禽及种蛋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种禽及种蛋进...
2025-01-17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3号(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公告〔2025〕3号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2025年第2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8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同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和相应的保证金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5-01-17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5号(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
2024-12-243C目录及进口报关指引汇总: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6545-1-1.html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
2024-12-20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2024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各直属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中华...
2024-12-19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其他水生动物产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我国是水产品进口大国, 俄罗斯、印度、美国、厄瓜多...
2024-12-10一、挪威三文鱼清关流程 1、了解三文鱼进口准入程序(并不是所有国家的水产品都可以进口的,需要在我国准入范围内才可以。) 2、国内食品收货人备案 3、申办进口许可证 4、货物发运到国内指定口岸 5、代理公司进行换单 6、进口检验检疫申报 7、进口申报/缴...
2025-01-17一、天津进口韩国固体饮料报关 1.装箱单、发票、提单 2.贸易合同 3.饮料的标签(原件及翻译件) 4.饮料的原产地证、卫生证书 5.收发货人备案号 6.报关报检委托书 7.灌装证明 8.饮料的产品信息(包含: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成分检测报告等)二、天津...
2025-01-17一、越南薯片进口清关费用 1.进口关税:根据商品的分类和原产地,进口商需要根据相关法规缴纳相应的关税费用。 2.进口增值税:进口商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进口商品的增值税,具体税率根据商品的分类而定。 3.进口报关代理费:进口商可以选择委托报关代理公司办理报关手续,代理公司...
2025-01-17一、进口印尼罗非鱼皮报关 1、收发货人备案号; 2、官方原产地证书; 3、进出口经营权; 4、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5、拉丁学名 6、动植检证明 7、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202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