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渔业和蓝色经济部有关马达加斯加输华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马达加斯加野生水产品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渔业和蓝色经济部关于马达加斯加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二、进口产品范围
野生水产品,是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三、生产企业要求
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加工企业、捕捞船、运输船、加工船和独立冷库),应获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渔业和蓝色经济部(以下称马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和马达加斯加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由马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四、进口产品要求
马方应确保输华野生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马达加斯加或国际水域合法捕捞。
(二)原料及产品均未发生以下所列问题:
1.马达加斯加境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与《议定书》产品相关的水生动物疫病,使输华野生水产品受到或可能受到感染;
2.马达加斯加境内发生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
3.马达加斯加已输华或拟输华野生水产品严重违反中国和马达加斯加法律法规以及《议定书》规定;
4.生产企业发生任何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野生水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工具;
5.捕捞海域受到污染物影响,如放射性污染物,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野生水产品。
(三)未直接或间接使用双方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按规定使用中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经主管当局检验,未发现中国和马达加斯加法律法规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和异物。
(四)所有输华野生水产品经主管当局检疫检验,是卫生的、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未发现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病理指征,未发现《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水生动物疫病。
(五)捕捞、加工、包装、储存、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均符合双方相关卫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同时,符合冷链的相关安全卫生要求。
五、证书要求
向中国出口的每一集装箱野生水产品应至少随附一份正本兽医(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中国和马达加斯加兽医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议定书》的有关规定。马方应在兽医(卫生)证书上完整填写从捕捞、加工、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中涉及生产企业信息,包括加工厂、捕捞船、运输船、加工船和独立冷库的名称和注册编号等,不得遗漏上述任何环节涉及的生产企业信息。
证书至少用中文和英文印制(填写证书时英文为必选语言)。证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马方应及时将证书样本、官方签发机构印章和签字官员笔迹提供中方备案。如证书样本的内容和格式、官方签发机构印章和签字官员笔迹有变更,马方应至少在生效前一个月向中方备案。
六、包装和标识要求
输华野生水产品应用外包装和单独的内包装。内外包装应是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满足防止外界因素污染的要求。
内外包装应加贴中英文或中法文标签,内容包括: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保存条件、生产方式(野生捕捞)、生产企业名称及编号、生产地区及生产企业地址(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预包装形式输华的野生水产品,预包装的中文标签应符合中国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七、其他要求
中国海关对进口野生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
对于不合格产品,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实施退回、销毁或其他处理。对发生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生不合格问题的生产企业,中方将采取加强检验检疫或暂停进口等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10月1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8号(关于实施中国—厄瓜多尔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公告〔2025〕1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厄瓜多尔国家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厄瓜多尔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将自2025年...
2025-06-25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7号(关于启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2025〕127号 为进一步优化海关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海关总署在前期开展试点工作基础上,决定在全国开展进出境邮递物品业务的海关推广应用进出境邮件“一站式”办理平台(以下简称办理平...
2025-06-25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6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公告〔2025〕126号 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5年6月19日...
2025-06-25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25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小反刍兽疫传入我国的公告)公告〔2025〕125号 2025年6月5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该国斯库台州(Shkodër)发生小反刍兽疫。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
2025-06-25化妆品进口申报国家实施注册或者备案管理的化妆品,应当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海关对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按照《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现场查验海关关员根据布控指令要求,对进...
2025-07-0801“展览品”和“暂时进出境货物”不是一回事“暂时进出境货物”包含“展览品”,“展览品”是暂时进出境货物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实际申报中如果暂时进出境货物符合展览品的定义,则需要按照监管方式“展览品”的要求申报。02不是展览会上的货物都属于展览品只有展览会主办单位申...
2025-06-25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进口沙特乳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关于沙特阿拉伯王国(以下简称沙特)输华乳品的相关产品信息和检验检疫要求,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一、沙特输华乳品包括哪些? 沙特输华乳品是指原产于沙特,用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乳粉、牛初乳粉...
2025-06-121.准入要求坚果只能来自准入国家,可以进入以下网址:http://43.248.49.223/(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总署概况→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点击“植物源性食品”进行查询。 2.境外生产企业备案要求(1)注册依据:《中华人...
2025-06-10进口所需资料1、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单2、报检报关委托书3、货物情况申报表4、进口许可证5、放射性检测报告6、国外检测报告或品质鉴定报告(显示成份)7、矿石说明书(描述产品的尺寸、颜色、矿区等基本信息)进口流程1、整理货物所需要单证2、货物到港3、换提货单4、报关5、缴税6...
2025-06-25进口所需资料1、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单2、植检证3、卫生证4、原产地证5、生产日期证明或者中文标签6、熏蒸证7、其他资料进口流程1、整理相关单证2、国外发货3、货物到港、换提货单4、申报5、缴税6、查验7、放行8、提货,送货至客户指定仓库进口注意事项1、进口前确认所在国...
2025-06-25进口所需资料1、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单2、报检报关委托书3、货物情况申报表4、原产地证5、卫生证 、植检证6、成分检测报告7、中文标签、外文标签翻译件8、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声明进口流程1、整理货物所需要单证2、制作中文标签、办理中文标签审核3、国外贴标4、货物到港5、...
2025-06-25进口所需资料1、装箱单、发票、合同、提单2、进出口经营权3、报检报关委托书4、货物情况申报表进口流程1、整理货物所需要单证2、货物到港3、换提货单4、报关5、缴税6、放行7、提货进口注意事项1、纸张成分及规格的确认,纸张是否有涂布及涂层性质;...
202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