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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中巴0关税范围增至75%

作者:海关总署信息来源: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9-12-30 11:52:15阅读:2663
信息摘要:
鹏通为您转载: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目前,中巴两国已完成相关国内程序,议定书降税安排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巴两国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目前,中巴两国已完成相关国内程序,议定书降税安排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巴两国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

海关公告.jpg

两国主要可以获得关税减让的产品:

中巴双方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将占各自全部税目80%的产品纳入关税减让,并对彼此重点关注的主要出口产品给予了充分考虑。巴方将中方重点关注的机电、家具、纺织、磷肥、玻璃制品、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等出口优势产品纳入关税减让。中方将巴方重点关注的棉纱、皮革、服装、水产品、坚果等出口优势产品纳入关税减让。具体降税清单见下文。

201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

根据《议定书》规定,降税安排实施后,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此外,双方还将对占各自税目数比例5%的其他产品实施20%幅度的部分降税。具体降税安排可查询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

《议定书》降税安排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两国间市场开放,使两国企业和消费者享受到更多优惠,推动中巴自贸区建设进入新阶段。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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