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鲜食葡萄输华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吉尔吉斯共和国鲜食葡萄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塔吉克斯坦鲜食葡萄输华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塔吉克斯坦鲜食葡萄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利管理部关于塞尔维亚宠物食品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宠物食品进口。
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有关规定,《协定》将于2023年6月2日起对菲律宾生效实施。《办法》第二条所述的成员方增加菲律宾,《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特别货物清单》增加《出口至菲律宾特别货物清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有关中国从法国进口熟制猪肉制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条件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法国熟制猪肉制品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有关中国从法国进口腌制猪肉制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条件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法国腌制猪肉制品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有关中国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进口禽肉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禽肉进口。
根据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与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有关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澳门肉制品输内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资源管理部(以下称塞方)有关输华蜂蜜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蜂蜜进口。
2023年2月,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正式签署了《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关于内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门海关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津巴布韦共和国土地、农业、渔业、水资源和农村发展部关于津巴布韦鲜食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补充要求,即日起,允许津巴布韦输华鲜食柑橘途经第三国实施运输途中冷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葡萄输华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葡萄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