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鹏通进口报关代理平台

鹏通供应链

让全球进口更轻松

进口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动态资讯 > 进口法规

海关公布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海关总署信息来源: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9-12-11 14:58:51阅读:2379
信息摘要:
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鹏通进口报关公司转载海关政策,希望广大客户能及时了解到更多海关资讯

11月25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该法规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019年2月15日至3月14日期间,交通运输部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交通运输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危险货物运输.jpg


在吸取事故教训、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借鉴国际规则的基础上,《办法》对现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多项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和改革,例如:托运清单及运单制度、有限数量及例外数量豁免制度、充装管理制度、常压罐体制造检验制度、车辆承运介质类别管理制度等……

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托运人将承担更多的责任,诸如培训、分类、包装、标签、信息的传递等等,都属于危险货物托运人必须承担的责任。而作为承运人,也需要了解产品的危害特性,合规合理的对危险货物进行装卸、运输。

此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将意味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被该上位法引用的部分将成为强制性规定,法律效力仅次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全文如下: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pdf版下载(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

https://www.guanwuxiaoer.com/thread-671-1-1.html

——END——

鹏通供应链创立于2005年,十余年专注国际货运代理、进口清关代理、代理进口单证、ATA单证报关、临时进出口代理服务,如果您对我们的国际货运代理感兴趣,请联系我们:13922520815。


热门进口产品

* 列表为热门的清关服务产品,我们还有其他清关服务点击获得免费进口方案
相关资讯
相关进口法规
报关常识
常见问题
服务项目
临时进出口代理退运退港报关香港仓库清关门到门进口代理ATA单证报关
进口流程
设备进口流程食品进口流程化工品进口流程3C产品进口流程日用品进口流程
动态资讯
进口法规报关常识常见问题公司动态鹏通观点
在线交流

7×24小时热线:139-2252-0815

咨询邮箱:inquiry@chinapantom.com

东莞市南城区宏北路18号碧桂园中心2206-2207

Copyright @ 版权所有:鹏通供应链-进口报关代理 粤ICP备17028811号-1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真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服务

咨询热线

13922520815欢迎致电咨询

关注我们

二维码
HS

编码查询

返回顶部